章為群:赤子之心 —— 永遠的學聯|大紀元多倫多

2024-11-22 | 星期五

章為群:赤子之心 —— 永遠的學聯


【大紀元2014年07月11日訊】香港正面對不公不義之際,又是社會的良心——學生站到最前線抗爭的時刻。香港正面對不公不義之際,又是社會的良心——學生站到最前線抗爭的時刻。七月一日,香港超過五十萬人上街要求真普選後,學聯率先領導專上學生在遮打道預演「佔中」,向當局施加壓力,期望實現真普選。同學們的理性和勇氣,使43年前的記憶重現腦際……

1971年7月7日,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在維園發起保衛釣魚台七七大示威,當時我是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三年級學生。我們坐在圓亭前草地上喊口號,唱保衛釣魚台戰歌;英國殖民地政府威利警司率領千名以上防暴警察,頭戴鋼盔手持籐牌警棍,毆打,暴力驅散我們。

2014年7月1日,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又為了爭取香港更美好的前途,通過沒有篩選的、公民提名的、真正民主的程序,選舉特區行政長官,領導同學們在中環遮打道進行通宵靜坐,公民抗命,預演和平佔中,同樣遭遇被特區警察以武力驅散,拘捕的命運。

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,這些富有理想、血氣方剛的年青學子,對世界充滿好奇、幻想,目睹不平之事,會勇敢地站出來發聲,無論那是社會、國家、還是天下的事情,古今中外、四海如一。社會上良心和公義的運動,往往都是學生最先站出來的,因為年輕人顧慮少,勇氣足。胡適講過一句很有智慧的話:「有妻子者,其命定矣」。說的就是,一個人有了妻子兒女後,就很難豁出去,因為他有太多的掛慮了!

不管是過去還是眼前,不是經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,對付管治下不滿的民眾,從來都是一樣的,就是大力打壓,嚴厲懲處;只是負責處理示威反抗民眾的警員,表現卻有很大的差異……

同樣驅散學生 手法差異大

43年前,我們在街上張貼保釣標語、宣傳保釣示威集會;每4人為一組,一人站街頭,一個立街尾,以防遭遇警方收買的壞份子的滋擾,甚致襲擊;一人塗漿糊,一人趕緊貼標語,極速完成。對待維園示威的學生,殖民地政府出動防暴警察,人數和學生一樣多。他們暴力毆打學生,同學被打到血流滿面,亦有許多被押走或用擔架抬走。

坐在後排的同學,看著前面的被抬走或者押走,便拿著背包向園內園外支持的巿民募集保釋捐款;他們都二話不說,傾囊相授,把身上的一分一毫都放進去了。

慶幸的是,部份被押走的同學,給些有良心的警察偷偷放走了!一個動人的插曲是,少部份年輕的防暴警察,看著打人的場面,哭了,讓同僚給扶走了!

今年7月1日,當晚學生在中環遮打道預演佔中時,竟有5,000警力在附近待命。警察也不像43年前殖民政府那樣,明刀明槍,暴力驅散抗命學生;他們只是在暗地裡施用暴力,包括擰手、按穴位等。其中傳媒拍攝的一張相片,在網上瘋傳,從相片可見,一名警員進行拘捕時,用手擰著示威者的臉部,令他相當痛苦,網民一致批評警員濫用武力。

當天被擰臉的社運人士杜振豪後來在面書上撰文澄清。他說,基於那張相片的角度問題,可能很多朋友認為他被搣面(擰臉)了。要澄清的是,那位警員是用清場時慣用的壓穴手法,用拇指大力按住他耳下的穴位,令他感覺強大痛楚,從而放開與同伴緊緊扣住的手臂。

和43年前的驅散抗議學生相比,現在的警察是偷偷施加暴力;以前警察的施用暴力,有目共睹;也有警察,偷偷放了被捕學生,甚致下不了手,還哭了起來。

當然更加沒有「秋後算帳」和「白色恐怖」了!

呼籲道德良心

43年前,招聘警察的要求不高,現在要求提高了,警察的工資和福利也高了很多,但在對付純良的學生、無辜的巿民的時候,卻可以看得出人性的墮落。

當年有些警察知道學生是為了國家的利益走上街頭抗議,看到學生被打得頭破血流,他們不但下不了手,連看著都忍受不了。

當年學校教育強調承傳中國傳統文化,比如新亞書院的校訓是「誠明」,就是講求誠信,會得判別是非的能力。書院強調儒家的人文精神,所謂:「大學之道,在明明德,在新民,在止於至善」;要求學生「格物,致知,誠意,正心,修身,齊家,治國,平天下」,做一個頂天立地、堂堂正正的人。

香港曾經有一個很好的警察局長,他就是從新亞書院畢業的;相反,現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,身不修,家不齊,又如何談得上治國、平天下呢?

加拿大社會講究的是「誠信制度」(Honest System),無論做甚麼,都要對得起自己,對得起天地良心。

最殘忍莫過警方的「合法性」

在中環遮打道慘遭警方武力清場的杜振豪稱,警察使用暴力,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如何血腥和殘忍,而是其「合法性」。

各位傳媒朋友,假如希望關注警方的非常規武力,我建議你們可找民主黨的林立志,他連眼鏡被扯脫也拾不了,面上也有表面傷痕(雖然這種對待早已十分常見)。但我更希望傳媒關注,警察可以使用合法暴力,源自制度上的不公義。無論他們使用甚麼暴力,在現有制度下我們都是無從追究。

昨晚被抬上警車的時候,我後面的示威者忽然暈了。當時我不斷大叫,他沒有反應呀,快去睇睇。叫了很多遍,前後左右的警員都不理會。後來他們終於發現那位朋友真是暈了,才向我說:「得啦,我們有人會處理!」說話的時候,該捉住的手,仍然沒有一刻放鬆。普通人看見有人暈了,大多第一時間會去看看。當時警員的「冷靜」,令我深深明白「機器」是甚麼意思:在那一刻,執行職務比甚麼都重要。」 (Post852.com報導)

引用這段文字的原因是:警察按公安條例,可以合法地使用適當武力,但「適當」很難定義。如果23條在香港立了法的話,你隨時都可能「人間蒸發」(被消失)。

今昔對比,除了讚揚學聯的領導、學生的勇氣,我最想強調的是,如果沒有民主和法治,那就誰都沒有好日子過!◇